答记者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能源供应保障工作。北方地区供暖季很快就要到了,9月底10月初这段时间,习近平总书记就能源供应保障、能源安全、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10月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等能源供应作出了进一步部署,强调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韩正副总理也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门研究,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方面,我们密切配合,迅速行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有效的措施。我把这些措施简单地跟大家报告一下。
第一,完善和强化跨部门协调机制。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结合形势和工作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形成最大合力,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各部门一起快速梳理当前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及时地解决这些问题。
第二,全力推动煤炭增产增供。国庆节期间,煤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一直在保持正常生产,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产能。我们加快已核准且基本建成的露天煤矿投产达产,促进停产整改的煤矿依法依规整改、尽早恢复生产。而且优先保障煤炭运输,确保生产的煤炭能够及时运到需要的地方,还协调增加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
第三,合理疏导燃煤发电成本。督促各地切实组织好电力市场化交易,要求不得对市场价格在合理范围内的正常浮动进行不当干预。大家知道,2019年,我委出台了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市场化交易电量的价格可以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向上浮动10%、向下浮动不超过15%。但是,过去确实有一些地方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限制,它允许下浮,但不希望上浮。现在要坚决停止这种不合理干预。这一段时间,我们一直在继续研究深化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经过研究,昨天已经印发了相关文件,正在有序推动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并且做好分类调节。
第四,推动煤电机组应发尽发。我们协调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加强电煤保障,快速抢修机组故障,全面启动临时停运发电机组,提高供应保障能力。截至10月9日,东北、华北地区8、9月份曾经临时停运的煤电机组,这些容量已经分别下降了1347万千瓦和1220万千瓦。换句话说,就是东北和华北分别有1347万千瓦机组和1220万千瓦机组已经启动起来,这就增加了负荷保障能力。
第五,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不合理用能。我们指导有关地区统筹考虑能源保供,统筹考虑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相关因素,有序实施“两高”项目限电,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限制盲目发展“两高”项目的不合理用电,我们的态度是明确的,也是坚决的。下一步,我们请各地要及时公布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名单,对这些项目要坚决限制违规用能和无序用能。
第六,指导地方提升有序用电管理水平。及时调整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切实做到合同约定、用户知情,确保方案可执行、可操作,能够科学实施。
通过以上这六项相关工作,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应该说,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会同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民生优先,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充分发挥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发展和安全、节能与保供、近期与中长期,有序有效开展调控工作,确保今冬明春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借这个机会,我简单把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向大家报告一下。
第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我们正在督促有关方面,切实做到发电供热用煤和民生用气中长期合同全覆盖。这里很重要的是,压实地方和企业的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增强主动性和能动性。因为这项工作涉及到千千万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责任非常重大。
第二,进一步推动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这个刚才已经讲了,已做了相关工作,这些工作措施还在不断深化。
第三,抓紧落实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相关措施。我们近期刚刚印发了新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文件,正在有序推动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的范围分别由不超过10%和15%,调整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并做好分类调节。对高耗能行业可以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而且,在这个政策之下,我们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第四,认真落实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困难的财税金融措施。按照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正在细化完善相关的支持措施,也在跟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做具体的沟通指导,切实保障煤电企业购煤等合理融资需求。
第五,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我们在督促地方全面排查“两高”项目情况,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整改,在主要耗煤行业大力推进煤炭节约利用。
我先介绍这些,我和几位同事愿意一起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
大家都知道,我国能源资源禀赋的情况,煤炭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中一直在发挥重要的作用。确实像刚才这位记者所讲的,根据近期供需形势的需要,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相关地区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先进产能,加快已核准且基本建成的露天煤矿投产达产,促进停产整改的煤矿依法依规整改、尽早恢复生产。前几年我也一直在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等相关工作,我认为,这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得到巩固的情况之下,充分释放现有合法合规煤矿的先进产能,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供应的应有之策。
中国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近年来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一直保持在30%左右。去年以来,我们成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率先复苏,这对于推动全球经济恢复、稳定全球供应链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障好中国的能源供应,确保中国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地发展,实际上也是在为世界经济、全球经济的稳定恢复提供动力之源。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有关部门共同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有力有序地做好相关工作,保证煤炭稳定供应,相关省份也在积极采取措施,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冬明春煤炭供应是有保障的,我们有能力保障好能源供应。
现在大家关心的是,在今冬明春电力、煤炭供求压力依旧比较大的情况下,能源保障供应能不能做到、怎么做到。首先,我想再重复一遍刚才我回答第一个问题时强调过的,我们能够做到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加强运行协调调度,确保电力、煤炭稳定可靠供应。你更多的是关心电力方面的情况,关于保障电力的可靠供应,我想再说几点。
第一,保障发电供热用煤。刚才我已经介绍了推进增产增供情况,在此基础上,我们还会继续组织煤炭企业与煤电企业再签订一批中长期合同,实现发电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在煤源落实、铁路运力等方面全力加强协调,推动煤炭、电力企业双方签订的中长期合同能够严格执行。指导地方和企业提前制定冬季电力用煤保供方案,做好入冬前的煤炭储备,确保发电用煤充足供应。
第二,保障发电机组有效出力。我们在压实地方的属地责任和电力企业的保供主体责任,加强资源统筹调度,克服困难,全力保障火电机组高比例开机、高负荷出力。督促发电企业做好电煤保障,加强机组运行维护,提升安全生产能力。指导电网企业优化电力运行方式,促进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多发满发。
第三,强化大电网余缺互济。充分发挥我国大电网的大范围资源配置优势,加强跨省跨区电力运行统筹协调,在局部地区电力供应偏紧的时候,依靠大电网有效给予支持。健全完善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用足用好刚刚出台的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提升市场主体跨省区电力支援积极性。
第四,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精准管控“两高”项目用能需求,着力严控化石能源消费增长。督促地方全面排查“两高”项目情况,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发展。在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中做好分类调节,对高耗能行业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的20%限制。
第五,坚决保住民生用能。民生用能占整个供应的比重并不高,我们统计,居民用电量占全部用电量的15%左右,民生用气占全部用气的比例不到50%。这些民生用电和用气全额保障没有问题。我们将指导地方和企业坚持民生优先,必要时“压非保民”,科学制定有序用能方案,确保限电不限居民,限气也不限居民。
应急管理部、矿山安监局高度重视煤炭安全保供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冬明春电力能源保供工作的决策部署,多次研究落实措施,充分发挥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发挥作用,做到既为保供工作保驾护航,又同时坚守安全底线。从目前工作情况来看,我们已经审核976处煤矿,本着特殊时期特事特办、适当放开、严守底线的原则,逐矿进行安全条件审核。其中有153处煤矿符合安全保供条件,大约增加产能2.2亿吨/年,预计四季度可增加煤炭产量5500万吨,平均日增产达到60万吨,对缓解供需紧张、平抑煤炭价格具有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要同时看到,紧急扩能必须是有序、有度扩能。我们要坚持“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明确扩能增产的审查原则,坚决不允许自行其是、一哄而上,更不允许以保供的名义放松安全标准、突破安全底线,把安全的矿井扩成不安全的矿井,把低风险的矿井扩成高风险的矿井,从而给矿工生命安全带来风险。
对于您提的这个问题,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来做工作,防止紧急情况下不达标煤矿的扩能。
第一,严把审核关口。严防灾害严重矿井、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的矿井等这些不达标的矿井以保供的名义“搭便车”,盲目扩能增产。同时,对于纳入保供名单的煤矿,我们要求生产能力主管部门逐矿进行现场核实。对于采掘接续紧张,安全管理团队达不到要求,靠搞“人海战术”增加头面、增加职工劳动强度来扩能增产的一律不允许通过。
第二,加强服务和指导。组织专家对重点保供地区的煤矿开展“一对一”的安全技术服务,比如协调科研机构、有关企业的专家对西北地区开展防治水专家会诊,在西北地区重点煤矿当中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强化监管监察。重点监察这些保供煤矿是不是按照核定后的能力组织生产。
第四,压实保供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保供煤矿落实包保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当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保供煤矿安全保供、稳定保供。谢谢。
一是开展电力供应保障形势研判和问题会商。近期,国家能源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会商研判电力保供形势,加强电力运行监测,并且赴中国气象局、国家电网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等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调研、会商,科学研判今冬明春气象情况和电力煤炭保供情况,做好预案。会同有关方面全力以赴做好煤炭增产增供,优先保障发电供暖用煤。
二是继续推动各类电源项目建设和投产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支撑性电源投产,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结合“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会同有关方面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应急储备电源和热电尽快投产。1-9月份,风电投产超过1400万千瓦,光伏投产超过2200万千瓦,能够适当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
三是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压力。配合国家发改委做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相关工作,从价格机制等方面推进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缓解煤电企业压力。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还将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确保今冬明春电力和热力供应。
一是加强电力热力供应形势监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国迎峰度冬气候趋势预测,研判对能源保供可能产生的影响,重点关注民生用电用热的保障,守住民生的底线。督促电力行业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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