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仍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各省份发电厂“抱团”现象依旧存在,价差走低,越来越多的售电公司开始着手综合能源服务,增量配网改革作为本轮电改最富有智慧和创意的方案,隐藏着电改释放的巨大红利。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也陆续发布了很多增量配电网业务相关政策。
增量配电网原则上指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网电网。包含新增配电网、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资的配电网增容扩建或者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其他企业投资建设运营的存量配电网。
增量配电网,是国家输配电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增量配电市场,鼓励以混合所有制的形式开展增量配电业务。前不久还面临着一些问题,比如配电区域划分,配电价格核算,增量配网定位等,但就在3月20日,《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出台,划分等问题逐步得到明确,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这些问题会逐步解决。
2018年5月16日,国家发改委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召开,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在会上表示,近期国家发改委将批复第三批第二批次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不难看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推进速度正在不断加速,决策层再强力打开新的电力市场。
为扎实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了解试点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督导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健康有序合规加快开展,8月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组成六个组分别赴江苏、贵州、辽宁、河南、广东、甘肃、宁夏、重庆、云南、福建、浙江、上海、湖北、湖南等14个省(市、区),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督导调研,了解项目进展、建设、运营以及供电业务许可证申办等情况,以及业主确定、配电区域划分、配电设施接入系统以及配电价格制定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江苏能监办日前发布了关于《江苏增量配电网供电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这是全国首部增量配电网企业供电服务规范,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指导意义大。规范供电服务内容包括:供电质量、供电安全、用电报装、服务渠道、停(限)电要求、价格与结算、供用电合同、供电行为、信息公开等内容。将对增量配电网企业为用户提供供电服务起到指导作用,意义重大。 10月8日,发改委再次发文,对被约谈的6个省份名单予以公布,此次约谈已于10月11日下午14:30分进行,辽宁、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四川6个省在名单内。在这份《关于对部分省增量配电改革试点进展情况进行约谈的函》中可以看到,辽宁、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四川省的发改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及省属电力公司将参与此次约谈。 从本次被约谈的6个省份来看,增量配电试点数量参差不齐,其中河南在全国各地区中试点最多的河南有22个,山东有13个试点,浙江有11个试点,辽宁、江西都是有8个试点,四川只有5个试点。 发改委此轮约谈对象,一方面是想督促试点缓慢的地区加速。另一方面,是想聆听基层想法,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配电网的核心价值正在不断放大,在收取配网费、容量电费、供电收费等基础上,依托配电网打造集售电服务、用电咨询、能源运维、节能服务、金融服务、分布式能源服务、综合能源规划于一体的配售电运营供应商。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增量配电业务也将遍地开花,让我们共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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