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售电侧改革的深入,售电市场的放开,售电公司的数量以及参与市场交易的形式不断增加。目前,我国售电公司依然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其发展模式还处于形成期。新成立的售电公司在关键业务设计与创新、合作伙伴关系管理、盈利模式拓宽等方面,都面临着极大问题,这严重制约了第一批售电公司的发展,与此同时,一些地区电力发展现状和售电改革情况又让我们对国内售电公司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售电侧改革突破点无论是培育多种竞争主体,还是赋予电力用户更多的用电选择权,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原有的单一的电网企业的卖电垄断局面被打破了,电力市场的竞争格局将呈现多样化。售电侧市场化改革,不是让电网企业退出售电业务,而是让电网企业的售电业务成为市场化业务,售电公司成为市场化主体。
国家允许发电企业投资成立售电公司对于发电企业而言是重要的发展机遇,也是与电网企业之间博弈的结果。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的相互博弈结果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售电侧改革方向,直接或间接影响新电改走向。新电改推行过程中,当前输配电难以形成竞争的格局下,电力用户的权利保障主要依托政策的顶层设计与省级电力部门的行政督导,发电企业则不同,发电企业直接生产电力这种特殊商品,对于电网企业的“过网费”敏感,如果说电力用户的习惯是被电网企业垄断压制形成的,那发电企业一直处于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润的谈判状态。
发电企业进入售电市场,一定会抢占电网企业的利益,与电力统购统销体制相比,发电企业进入售电市场将直接改变电力销售格局,这对于激发电力市场活力,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是有利的。
从售电公司企业竞争格局来看,未来售电市场将是一个多元化的市场格局。差异化的服务与竞争策略将出现,既有专注于服务工业大客户的售电公司;也将有着力于发展模式创新、服务于居民及商业客户的售电企业。
在当前用电量大幅增加、售电公司市场即将打开的情况下,我国售电公司还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在调度独立方面,即使打开了电网“黑匣子”,成立独立的大售电,依然可能滋生电网企业的“新型垄断”。其次,在电力交易独立方面。电力交易机构从电网分离是必然趋势,受政府直接领导或授权,以实现公平交易,交易机构独立可以减少电网企业对市场交易的影响和干预,这样有利于信息公开、公平交易和市场监管。最后,是售电侧的产权问题。对于售电侧改革,最大的争议来自于售电环节的产权,是将电网的售电业务彻底剥离,还是保留电网的售电业务让民资参股,还是在不改变现有售电市场基础上准入更多的民营售电公司,这些问题如不能解决,势必会影响改革的效果。
售电新市场,用户是核心。电改的实质是通过核定输配电价,将利润转移到售电侧和用电侧。引入售电公司,增加售电的市场化竞争,最终将利润转移到用户侧,以此来降低用电成本。电改是规则的重构,将在售电端、用电端、配电端带来大量的产业机会。自 2015 年 3 月以来,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拉开大幕,作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售电业务放开、成立售电公司成为社会资本投资的热点。
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诸多关键任务中,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是亮点之一,但同时也是一项难点。首先,中国已形成“厂网分开”的基本格局,发电侧已形成了以五大发电集团为主的竞争主体格局;相较而言,售电侧的竞争主体还处于发展萌芽阶段,培育市场主体的机制缺失,市场运行的基础薄弱,售电侧市场的建立任重道远。其次,中国售电侧改革的推进必须紧密结合中国电力消费的具体国情,制定符合中国电力工业实际的售电侧改革方案。售电侧的改革成败关系着能否真正形成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竞争格局,决定了电力体制改革整体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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